關于規范送檢“化學污染物檢測”的說明
2024-12-02 閱讀數:316
尊敬的客戶:
首先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的支持和信賴!
根據《血液凈化標準操作規程(2021版)》相關要求,透析用水的化學污染物情況至少每年測定1次,軟水硬度及游離氯檢測至少每周進行1次,透析用水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藥業標準《血液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》(YY0572-2015)的要求。
為確保血液透析用水的檢測質量,現對我中心開展的“化學污染物”相關檢測的送檢要求明確如下:
一、開單項目:水質化學污染物22項
二、樣本采集要求
1. 取樣點:應至少包括供水回路的末端;
2. 采集容器:我中心提供的一次性塑料瓶(見下圖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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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采集方法:采集前以樣本液沖洗塑料瓶5次后,于末端處采樣,采集量要求500mL;
4. 樣本保存要求:采樣后應將樣本置于2-8℃的環境中冷藏保存并盡快送檢,以避免由于溫度變化或其他因素導致的檢測結果偏差。
三、其它要求
如需出具CMA資質檢測報告的,請使用專用的《委托檢測申請單》進行開單,并將第一聯《檢驗中心聯》連同標本一起交予我中心的物流人員帶回實驗室進行檢測。
以上說明如有疑問或其它要求請撥打客服免費咨詢電話:400-888-1223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!
再次感謝您對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的支持!
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
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